陳國雄(台灣安保協會研究員)
為了不願未w做到墓仔埔,台灣就必須與中國劃清界線,所以行政院長游錫?在宏都拉斯國會發表演說時,十五次自稱「台灣,ROC」。與此同時,行政院新聞局在紐約推出的「『威權中國』不等於『民主台灣』」廣告,也凸顯了以「台灣」之名邁向國際社會,才是名實相副的務實做法。
近年來發自民間努力推動的台灣正名運動,日前在世界醫師會再度獲得成果,我國的會籍名稱已由「中華台北」正名為「台灣」。陳水扁總統在接見鼎力相助的世界醫師會執行長修曼時,不但當面表達感謝之意,也強調這是非常重要而且有意義的事。可見,總統非常重視台灣正名的問題。
然而回顧阿扁總統於2002年3月中旬在國內召開的「世界台灣人大會」中,曾經大聲宣示「拼正名」的理念,並承諾要將駐全世界的外館正名為「台灣代表處」,迄今已過兩年多,政府相關部門卻絲毫沒有積極作為,將總統的政治承諾束之高閣,比起民間團體的台灣醫師會,政府相關部門的外交部理應汗顏無比。
資料顯示,目前我國與其他一百多個無邦交國維持著實質關係,絕大部分的名稱均冠以「台北」而非「台灣」。以在日本的「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」為例,明明是代表台灣的機構,偏偏不用「台灣」而用「台北」,這種以地方城市為名的做法,不但有損國格,也輕忽全體台灣人民的權益。難道台灣只有台北才可以設置駐日代表處嗎?台中人不可以要求設置「台中駐日代表處」嗎?高雄人不可以要求設置「高雄駐日代表處」嗎?為何只獨厚於台北而全薄於台灣的其餘各地呢?
外交講求的是對等原則,日本駐台單位的名稱是「日本交流協會」而非「東京交流協會」,台灣政府駐日單位竟然長期安於以「台北」為名,而不求正名為「台灣駐日代表處」,這根本就是「不對等」的自我矮化,有損國格。試問,日本政府會接受以「東京交流協會」為名的駐台辦事處嗎?
國內民間、學界以及眾多旅日僑民,針對「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」之名稱不妥,早就大聲疾呼要求正名為「台灣駐日代表處」。日本外務省中國課台灣班班長小松道彥於今年7月29日也明確表示,日本政府從未接獲台灣政府的改名正式要求,如台灣政府正式提出要求,當然有加以檢討的必要。
2003年9月初,行政院修訂我國參與國際社會的名稱使用原則,明訂五個「可接受名稱」,其優先順序的首選是Republic of China(中華民國)﹔其次就是Taiwan(台灣)。而且,五個「可接受名稱」並無「台北」之名。既然政府已有明文規範,主管相關業務的外交部門不應任令行政怠惰,理應儘速向日本政府提出正名為「台灣駐日代表處」的正式要求。
由於我國駐外單位館名多是明載於雙邊設處的「議定書」中,改名自當由我方提出與當地國磋商。然而相關官員卻自我畏縮的表示,以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為名的駐外單位,大多是無邦交國,如果我方貿然更動,中國可能趁機循正式外交管道施壓,將我矮化為「中國台北代表處」。這根本是無稽之談!如果中國有能力將我矮化為「中國台北代表處」,不必等到我國向當地國提出正名要求,中國早就下手了,這是過去有案可稽的事實。
基於外交的對等原則,並區隔台灣與中國之關係,我國應積極進行外館正名,由近而遠,先從日本開始,儘速正式向日本提出正名為「台灣駐日代表處」。沒有行動,就永遠沒有成果。而且,在國際間爭取國格的大事,外交部責無旁貸,不要腳步總是落在民間團體之後。連任執政的阿扁總統是否果真重視台灣正名的問題?台灣人民正拭目以待!事涉誠信治國的原則,事涉阿扁總統的政治承諾,職司相關業務的外交部長能不加加油嗎?